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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球干细胞临床研究现状,看中国干细胞发展未来

2024-07-15 64
不久前,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干细胞转化医学产业基地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在“海南医学”上发表了一篇《全球干细胞临床研究现状与展望》的论文。

该论文文梳理了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中国不同的干细胞监管政策及干细胞临床研究现状,归纳了中国代表性地区的干细胞临床研究政策,提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区域临床研究中心、建立细胞质量合规保障机制、加强公众科普宣传等5点推进中国干细胞临床转化的建议,以期为中国实现干细胞临床研究向转化应用提供参考和借鉴。

干细胞是具有多向分化及自我更新能力,能够分化成多种功能细胞的多潜能细胞。随着科技的创新发展,干细胞技术在人体组织器官修复、替代或再生等方面都表现出独特优势,为人类重大难治性疾病的。治疗带来新的希望。 

当前,干细胞研究已成为国际性、前沿性、战略性领域,全球大多数发达国家都聚焦于干细胞领域并制定了国家计划和相应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干细胞相关研究要加快转化应用步伐,尽快将研究成果应用于重大疾病治疗当中。近年来,虽然中国已在干细胞前沿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临床转化仍是现阶段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本文概述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干细胞监管政策、干细胞临床研究现状,提出推动中国干细胞临床转化的建议和展望,旨在为中国干细胞临床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1、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干细胞监管政策

以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干细胞监管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反映了不同 国家和地区在干细胞研究和发展上的差异和特点,见表1。总体来看,中国对干细胞的监管模式与日本较为相近,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国家
监管部门
监管模式
美国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分级监管:低风险产品主要为自体使用的干细胞,可在医院直接应用;高风险产品须由FDA审批。
欧洲
(1)欧盟:欧盟药品管理局(EMA)
 (2) 英国:英国人体组织管理局(HTA)、英国医药与保健产品管理局(MHRA)
(1)欧盟监管的“统一”与“自主”:欧盟27 个成员国均由EMA统一评估、批准上市,定价和医保给付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按先进技术治疗医学产品申报的,由EMA审批和管理;遵循医院豁免条款的,由医院决定(多数为自体治疗);
 (2)英国监管现“真空”:英国“脱欧”后不再沿用欧盟法律法规,亟需新的监管法律法规替代。当前,HTA负责干细胞采集、处理、存储和应用,MHRA负责干细胞产品的生产、加工、检验、配送、销售、评估、授权、不良反应检测。
日本
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
“双轨制”监管:以上市为目的的干细胞药品附条件上市,不以上市为目的的干细胞技术分级管理(低风险主要为自体使用,中风险主要为成体或自体非同源使用,高风险主要为胚胎干细胞、诱导性多能干细胞或同种异体干细胞)。
韩国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对干细胞审批提供“特殊支持”:若自体细胞产品Ⅰ期结果在专业期刊发表可豁免提交数据,允许治疗威胁到生命疾病的干细胞产品上市后再提交数据。
中国
(1)中国内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2)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香港卫生署(DH);
 (3)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卫生局(SSM);
 (4)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MOHW)
(1)中国内地的“双轨制”监管: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的备案制,适用于由医疗机构主导,在医疗机构内开展的干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由药监部门负责的注册制,适用于由企业主导研发的细胞治疗产品按照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向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申报注册上市;
 (2)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按“药品”监管:干细胞产品供应商和制造商必须申领适当的牌照,医疗部门必须向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后方可使用干细胞产品;
 (3)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监管政策待健全:澳门卫生局暂未发布干细胞相关专项监管政策;
 (4)中国台湾地区放宽自体干细胞治疗:允许自体造血干细胞、自体脂肪干细胞、自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在特定适应症上的治疗应用。

表1: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干细胞监管政策


主要发达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现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stem cell”作为关键 词,在clinicaltrials.gov网站中检索到,全球干细胞临床 试验有10130项,其中在研2102项,包括美国838项、 欧洲487项、日本19项、韩国62项。


从地区分布来看, 美国占据主导地位。而随着越来越多干细胞产品在 日本、韩国上市,全球干细胞行业的市场结构正从美国一家独大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均衡化发展,主要归结于日本、韩国等亚洲发达国家对新兴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持开放态度,为干细胞发展提供了社会支持和文化环境。当前,美国、欧洲、韩国、日本均已批准超过3款干细胞治疗产品上市,干细胞治疗疾病正成为更为广泛的现实。


美国:美国是国际上干细胞临床研究最多的国家,并在干细胞产业化方向做了全面布局。2022年9月,美国拜登政府签署《关于促进生物技术和生物 制造创新以建立可持续、安全和有保障的美国生物经济的行政命令》,号召生物制造回流美国本土,以减少对外部的依赖,该行政命令是继《2022年芯片与科学法案》后又一策动美中科技脱钩的升级举措。


  • 美国拥有世界顶尖水平的高校、研究机构及医疗机构,辉瑞等传统化学制药行业巨头的研发管线也正向生物制药转移。在这一系列因素作用下,美国干细胞研究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全球获批的脐血造血干细胞产品中,80%来自美国,也反映了其对全球干细胞发展具有重要贡献。

欧洲:欧洲在干细胞研究与转化领域属于第二梯队。欧盟通过各种研究和创新计划为干细胞研究提供资金支持:“地平线2020”研究和创新计划为干细胞研究提供了总预算为505.21亿欧元的研究资金;目前仍在运行中的“生命之窗”计划已资助多项干细胞研究、培训和临床试验。英国政府在脱欧后将干细胞研究列为优先发展领域之一。

  • 英国国家干细胞基金会继续致力于支持和推动干细胞研究的发展。此外,英国与欧盟成员国间的合作仍得以维持, 为英国的干细胞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日本:日本开创了诱导多能干细胞(iPSC) 的新纪元。2012年,山中仲弥因发现成熟细胞可被重 编程变为iPSC荣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后,日本倾国家之力发展以iPSC为主的干细胞研究:日本建立了iPSC储存项目,以京都大学iPSC研究与应用中心为核心,为临床研究提供标准化iPSC;日本耗资3.4亿美元建造世界首家可商业化临床级iPSC制备中心。这些举措展现了日本在干细胞研究领域的决心和投入。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本已批准高风险细胞治疗7项,中风险细胞治疗1462项,低风险细胞治疗3860项,但仅有19项在clinicaltrials.gov上注册在研,主要由于其“双轨制”监管制度,机构更倾向于按照医疗技术在日本厚生劳动省申报。

韩国:韩国在干细胞领域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2013年,韩国在全球首次采用从流产胎儿中脑中提取神经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病,10年随访结果显示 神经干细胞对帕金森病具有显著疗效。2011年,韩国批准全球首款干细胞药品Hearticellgram。

  • 此后5年中,韩国又相继上市4款间充质干细胞产品一,在Ⅲ期临床研究中获得积极结果的Jointstem也将有望成为新一款获批上市的干细胞产品。为实现“2030年韩国成为生物强国”目标,韩国政府于2022年12月发布 《数字生物创新战略》,提出要加快绘制干细胞基因图谱、研发控制干细胞再生能力的技术,这将进一步夯实韩国在干细胞领域的领先地位。


中国干细胞临床研究现状

当前,中国干细胞临床研究进展较为缓慢。中国缺乏明确定义干细胞法律属性的上位法,使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存在一定风险。


2015年7月,国家颁布《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在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前需提前进行备案手续(即“双备案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超过119家医疗机构(不含军队医院及港澳台地区)完成干 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但仍有约1/3的备案机构未 有备案项目。


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的备案机构总数占比超全国1/3,山西省、青海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暂无备案机构。151项备案项目中,约90%使用间充质干细胞,其中主要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在视神经脊髓炎、薄型子宫内膜、膝骨性关节炎、急性(亚急性)肝衰竭、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难治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等疾病中取得良好进展。


港澳台地区的干细胞临床研究无需进行“双备案”。


在clinicaltrials.gov上,香港共注册干细胞临床研究38项,涵盖骨关节炎、胎儿巴特水中综合征等疾病;澳门尚无注册的干细胞临床研究;台湾共注册干细胞临床研究168项,涵盖小脑共济失调、冠状动脉疾病、脑卒中、慢性肾脏病等疾病。


中国干细胞临床研究现已进入发展期。以北京为代表的京津冀地区、以上海为代表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以深圳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以湖南为代表 的自南贸易试验区、以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 行区为代表的“医疗特区”、以港澳台地区为代表的 “境外地区”都在积极抢占生物医药行业制高点。



北京

北京市政府将干细胞视为“十四五” 期间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连续发文,强化为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和项目备案政策咨询服务和申请前辅导,支持备案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临床研究,对开展干细胞在神经系统、骨科、呼吸系统、普通外科、血液系统、整形医学、风湿免疫及皮肤病与性病等八大方向的临床研究给予专 项经费资助。


2023年9月,北京市商务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支持美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有条件的临床研究机构开展细胞治疗在整形修 复美容领域的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


2023年11月, 国务院发文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北京市开设诊所,探索在干细胞研发企业外籍及港澳台从业人员的股权激励方式,支持干细胞与基因研发国际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干细胞临床试验。这些措施将促进北京市干细胞临床研究领域的创新和发展。



上海

上海市以政策红利为引领,采取多元化措施稳步推进干细胞领域的发展。《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促进细胞治疗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2022--2024年)》、《上海市促进基因治疗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均提出将依托相关医院在细胞治疗领域建设若干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构建市级细胞治疗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浦东新区于2014年前瞻布局,在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成立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干细胞转化医学产业基地,为干细胞临床研究和转化提供全方位支持。


2019年12月,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落地同济大学, 作为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为干细胞临床研究与转化提供安全、有效的干细胞资源。


2023年11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支持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建设上海细胞治疗临床研究中心,旨在整合上海市细胞临床研究力量。这些举措为上海市干细胞临床研究及转化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深圳

深圳市政府在政策层面大力支持干细胞技术的发展。2023年1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开全国先河就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进行专项立法,发布 《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


深圳市各辖区也给予了干细胞临床研究积极支持:


  • 广州市越秀区重点围绕干细胞治疗肿瘤、泌尿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眼部疾病等领域发展精准医疗;
  • 前海蛇口自贸区支持区内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开展干细胞等新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
  • 大鹏新区争取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干细胞相关“先行先试”政策在新区内推行,争取国家允许在港澳、发达国家或地区上市的干细胞产品在新区内使用;
  • 南山区支持自贸区内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开展干细胞等新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
  •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积极争取在特定医疗机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等国际前沿医疗技术。这些举措彰显了深圳政府对推进干细胞临床研究及转化应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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